尼玛夫妇:身残志坚 脱贫路上绝不掉队

来源:2021-03-09 12:20:00

本报记者 杨青曲珍 侯万里 周楚兴

八宿县吉达乡拉然村有一对夫妻,丈夫叫尼玛、妻子叫洛松,两人身有残疾,却自强不息,靠着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和自己勤劳的双手跟命运较量,最终顺利脱贫,改变了命运的归宿。

1月28日下午,记者来到八宿县尼玛夫妇开的小茶馆,一进门,酥油茶的香气扑面而来,小火炉温暖着整个房间。“欢迎,快进屋喝杯茶吧!”今年48岁,身高不足1.4米的尼玛热情地招呼我们。

尼玛11岁时父母双亡,带着对生活的向往,22岁,前往拉萨打工。“在拉萨,有时打零工,一天挣30几块钱,有时靠乞讨勉强糊口。”直到有同乡带来消息:“现在政策好,全乡里都在盖房、修路,都是政府补贴”,尼玛立即结束漂泊的生活,返回了家乡。

2008年,尼玛认识了比他小六岁,同样是大骨节病患者的洛松,两人组成家庭,住进了政府盖的新房。“政府分了住房,我把家里的地托给其他村民耕种,每年有200斤青稞的进项,吃住不用愁了”尼玛初次尝到了生活的甜。

次年,家里几乎没有任何现金收入的问题,让尼玛的心思又活泛了起来,他向老村长欧珠多吉借用位于318国道边的小房子,开起小卖部。

“老村长是个厚道人,对我们这些有困难的村民很热心,到现在小卖部的租金一分钱都没收过。”尼玛感激地说。

十年间,尼玛夫妇全身心投入到小卖部的经营上,诚信为先、公平交易,将小卖部经营得有声有色。尼玛的一个红本子上,清晰地记着他家小卖部的收入变化:2016年,12192元;2017年,14325元;2018年,12292元;2019年,25551.82元,两口子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。

2012年,尼玛被政府纳入救助对象,每年能领到低保、残疾补贴等。2015年底,尼玛夫妇被精准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,两人享受到的补贴也随之增加,定向补贴、种粮补贴、生态效益补偿金、残疾人两项补贴、低保补差、五保资金、村集体经济分红……

2018年底,在政府各项扶贫政策的指引下,因靠自身的努力,尼玛实现了脱贫。“这些年,帮助我的人很多,特别是政府的帮扶,让我过上了安稳、幸福的生活,我要以自力更生、自强不息来回报他们。”

因为这份动力,去年,夫妻二人离开拉然村,搬到八宿县城生活,开始经营一家茶馆,不到一年,收入除了应对日常开支,有近23000元的盈余,生活质量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。

据了解,脱贫后的尼玛继续享受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,近三年来,他家领到的五保资金、定向资金补助、种粮补贴等政府的补助款共计可达24127.47元。

“自从搬到城里,政府免费为我们提供居住地,开了这间茶馆收入稳定增长,曾经穷困的生活一去不复返,现在我的生活中只剩下甜蜜!”尼玛感慨道。

尼玛夫妇身残志坚,拒绝等靠要,坚持用努力换来美好生活,一洗贫困,也赢得了周围人的尊重和敬佩。“他们夫妻两个能够在自力更生的同时,还经常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,我们看在眼里,感动之余也受到不少感召。”邻居向巴佩服地说。